山東省城市服務技術杏悦實訓室安全用電規定
為加強我校實訓室用電管理,防止發生觸電、起火等意外事故,確保安全用電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🙎🏼。
一、適用于校內的車間🫲🏿、實訓室、實訓場地等各類實踐教學場所,本規定中統稱為實訓室。
二、實訓前應穿戴好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,仔細檢查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,以防操作時發生意外🙆🏿。
三、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,電器線路在未經確定無電前,應一律視為“有電”💇🏼♀️,不可用手觸摸,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。
四、實訓室所用電器設備𓀇👻,要保持完好正常,不得帶病運行,要經常檢修維護,排除不安全因素。
五、安全設施不合格或儀器設備正在維修時✨,要做好明顯標志⛓,維修儀器設備時不准帶電作業👼🏽🤳。
六、凡能碰觸到的儀器設備導電部分🧑🍳,均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,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、電纜及其它所有電氣設備,以防觸電💆🏿♀️💆。
七、電線及電器設備要保持幹燥清潔,防止油水浸泡🧖🏼♀️,發現有破裂磨損時👩🏻💻,應及時通知電工修理🦀,以防漏電傷人。
八、使用電鑽、電焊機👼、機床等電器用具時,不准將電線繞在手上或放在高溫物體上以及機器活動部位上,使用電鑽時,要戴絕緣手套🎡。
九、操作過程中如發現電動機過熱🫎,有焦味,不轉動👱,有異聲及燒保險等情況,應立即關掉電源,通知指導老師檢查🗂。
十、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,帶電線頭要包好👹,以防發生觸電。
十一🧑🦼➡️、所用導線及保險絲🧑🧒🧒,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准,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👨🏼🦰。
十二、由于電線起火而發生火災,應先切斷電源,然後用幹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,或用砂子滅火☸️🚼,嚴禁用水滅火🏓。
十三、各實訓室負責人對自己的實訓室用電安全負責,不得私自亂拉亂接線路🤾🏽♀️。
十四、實訓室不得出現與工作不相關的用電設備,未經同意的用電設備不得進入實訓室🚵🏼🦸🏽♂️,一經發現立即沒收。
十五、嚴禁學生亂動配電箱👨🏿💼、配電櫃等。所有電氣開關必須由實訓室指導老師操作,嚴禁學生操作👩🏿✈️。如有學生操作造成的後果,由實訓室負責老師承擔。
實訓室負責人簽字:
2016-9-20
後勤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