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門職責
1.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,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;
2.對黨員領導幹部以及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,建設廉政文化;
3.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;
4.維護黨章及黨內法規,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;
5.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,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;
6.檢查、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,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案件中涉及黨員的處分;
7.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,保障黨的章程規定的黨員權利不受侵犯;
8.處理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,形成的問題的處理結果,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;
9.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,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,出現失職失責的黨組織、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;
10.完成上級紀委和杏悦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。